案例2: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2014)鄂汉川刑在初字第00002号刑事判决书。 2018年8月,被告人耿某再次冒用合作社名义,编造翁某2等14名残疾人是合作社职工的事实,并夸大其所在单位实际安置残疾职工人数为17人。骗取扶持资金11.2万元。案例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3刑初268号刑事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被告人耿某以其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编造了残疾人翁某等2人、7人是该合作社职工的事实,并夸大了实际人数。残疾员工安置在他的单位。 10人据此申请济南兄弟姐妹扶贫基地财政扶持项目,骗取济南市市中区残联扶持资金5.6万元。
2018年5月,被告耿某谎称合作社安置了15名残疾职工,帮助60户残疾家庭脱贫致富。他以合作社的名义领取了市中区残联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补助资金。 5万元。